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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共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来源:闵行区委  作者:杨蓉  

  行善积德是中华民族传统的美德,慈善义举世代传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和国家把慈善事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了“十二五”规划。中共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社会福利制度,支持发展慈善事业”的要求,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国家大事千头万绪,慈善事业被写入如此重要的报告中,非常令人鼓舞振奋。如果说中共十七大报告首次为中国慈善事业正名,那么中共十八大报告则将发展慈善事业摆上了社会建设的重要位置,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对于支持慈善事业的工作职责,可以预计,随着中共十八大精神深入学习、全面贯彻,我所在的莘庄镇的慈善事业必将迎来一个更加重要的历史发展时期。

  在机遇面前,作为一位在基层负责社会救助和慈善工作的致公党员,我要进一步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思想为指引,发扬慈善人求真务实、攻坚克难的工作作风,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重点解决好生活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用自己的小小力量努力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

  首先,我理解到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同时,在中共十八大上修改的新党章,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增写了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内容,并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修改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我作为莘庄镇社会救助工作的负责人,承担着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精神必须坚持以构建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为目标,以让救助对象得实惠为宗旨,努力提升莘庄镇社会救助水平。

  哪些人适合哪项救助政策?救助的标准是多少?到哪里申请?如何申请?对此,我认为社会救助工作要做好政策宣传。要通过会议、网站、报纸、宣传栏等方式和媒介宣传社会救助政策,要主动深入千家万户,送政策上门,让真正的困难群众及时享受救助政策,广泛开展低保政策、认定标准的宣传,使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而我们社救人员要强化政策学习、业务钻研,树立和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要以“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地”的境界追求,认真地做好社会救助各项工作。要加大群众的教育引导,倡导群众树立和弘扬“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精神,自力更生,奋发图强;同时,要让真正的救助对象体面的、有尊严的享受救助。

  其次,由于社会救助工作量大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如果政策执行过程中标准不准确、程序不规范、纪律性不强,极易损害救助对象利益,损害人民政府形象。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在接待来访群众时,要始终坚持做到耐心询问、用心倾听、真心面对,要把服务对象当亲人,站在服务对象的角度体会他们的处境,尽心尽力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要主动进镇入村、到居委、到群众中间了解服务对象的真实情况和所需所盼,根据社会救助政策,为其寻求解决困难的办法和途径。要认真做好上访群众的回访工作和跟踪服务,确保政策落到实处。遇到有现行的救助政策还解决不了的困难和问题,要向服务对象耐心地解释说明,并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建言献策,以求在政策层面的支持。要严格工作程序,主动提前介入,把好社会救助初审关,监督指导各村、居委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

  此外,救助工作既要解决低保对象生活困难,又要关注低收入困难家庭,既要救助因病致贫的家庭,又要帮助特殊原因致困的群众,在社会救助任务日益繁重、要求越来越高的情况下,工作中要大胆探索新方法,不断创造新经验,要善于提炼,借用经验,推动社会救助工作再上新台阶。比如,医疗救助工作要扩大“一站式”服务范围,让更多救助对象更加有选择的、方便的接受救助。深入推进病种和费用相结合的特大病救助,最大限度解决特大病患者看医治病难题。临时救助制度作为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制度的一个补充,应该在突出救急上下功夫、做文章,要探索创新申请审批程序,尽力做到随时发生、及时救助、体现效能、彰显作为。

  中共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慈善组织是慈善事业发展的载体,其发展直接影响慈善事业的发展。作为公益特点最为突出的社会组织,慈善组织担负公益使命、享受优惠政策、汇集公共资源、赢取社会信誉。这样一种典型的社会组织,应当对国家、对社会、对捐助人和受益人均有所交代。这就需要通过法律设定具有针对性的具体制度和机制,运用法治的方式来规范慈善组织的行为,使其在法律的框架内依法办事,以保障慈善组织的公益性,提升慈善组织的公信力,推动慈善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确保其不成为权力的傀儡、金钱的奴隶,甚至沦为犯罪的工具。

  我们要精心地打造慈善项目。国内李亚鹏王菲夫妻的“嫣然基金”、邓飞的“免费午餐”都是一些着眼点小,但非常扎实的精品项目,作为我们基层,要既扎扎实实做好我们自己的项目,又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要围绕社会需求,精心策划实施一些募捐救助相结合、可持续发展的慈善项目,打造几个实实在在的慈善品牌。要突出救助重点,提高慈善款物使用效率和效益,实现捐助双方的和谐互动,推动慈善救助项目化和社会化进程,扩大慈善组织的社会影响力。

  我们还应强化慈善舆论宣传。区人大领导来我镇调研慈善工作时指出,形成一个长期的慈善募捐习惯,不仅仅是为了募集善款,更是一种广泛宣传慈善精神的举动,要通过募捐的常态化实现慈善精神的传递与大家对慈善事业的重视。作为我们基层可以通过慈善宣传进社区、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军营、进学校、进家庭等“七进”工作,普及慈善文化。通过评选表彰“慈善之星”、“慈善大使”等荣誉命名活动,倡导慈心义举,提升公民慈善理念,吸引更多的爱心人士踊跃投身到慈善事业中来,营造全民参与慈善的良好氛围。

  我们还要更加严格地管好善款。做好善款管理工作必须加强法规约束、制度规范和行业自律。因为郭美美事件对红十字会的影响,社会上或多或少对慈善有所误解,不像以往那样的热情,我们更要严格规范管理,公开透明流程,才能争取信任,重塑形象。我们要细化、明确善款管理各项制度和流程,严格执行募捐活动以及善款接收、使用的制度规范。要深化信息公开,打造阳光慈善、透明慈善,增强凝聚力,提升公信力。着力推动善款管理信息的公开化和透明化,及时公开募捐活动信息、接收捐赠信息、捐赠款物信息和财务信息,畅通与社会的沟通渠道,加强互动交流,保障捐赠人、受益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慈善工作者要始终牢记光荣使命,加强政治素养,让“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成为必备的品质和终生的追求。

  慈善彰显价值,慈善体现崇高,慈善营造和谐。我们将以中共十八大精神为指引,进一步树立法治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救助与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为开创“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贡献应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