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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懈奋斗 报效祖国
 来源:致公党市委  作者:段祺华  

  今年是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这段似漫长又短暂的历史,正是中国从一个贫穷落后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社会变成了一个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并且逐步走向繁荣富强,综合国力全面提升,辉煌成就举世瞩目,我国逐渐融入世界主流的繁荣向上阶段。

  90年的征程上,中国共产党领航中国,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历经28年浴血奋战,终结了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奴役人民的历史,终结了几千年来极少数剥削者统治人民的历史。站起来的中国人,开启了当家作主、面貌焕然一新的新时代,实现了国父孙中山和海内外全体华人百年来的富强梦想。

  我――作为一名新华侨和在“改革开放”中第一位归国投资创业的海外学子激情满怀,从自身的命运和经历中深切体会到,祖国是海外侨胞的生命之源、血肉之根,祖国的兴衰、强弱与每个人的处境遭遇息息相关,在此我想简述我个人的成长经历,并与大家分享在岁月如歌的改革开放年代带给我的感悟和感动,和我们在涉外法律领域为祖国争光的各类事例。

  第一个十年:考入大学,学习法律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中国迎来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春天。我于1979年“恢复高考”后进入华东政法学院,1986年从华东政法学院毕业取得法学学士和硕士学位。我是经历过十年“文革”动荡的人,那段经历让我深刻地感到社会秩序对促进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的特殊意义,而这种秩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法制建设的状况。

  第二个十年:出国留学,回国创业

  党的改革开放政策不仅使我们有了上大学的机会,也为我们莘莘学子打开了留学海外的广阔天地。我于1988年自费赴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院专修比较法法学硕士,学成后就职于西雅图著名的威廉・克斯诺及布斯吉法律事务所,并成为华盛顿州最高法院任命的第一位外国法律顾问并连任至今。那时生活稳定,事业发展,我似乎应对现状感到满足了。然而,对祖国、对故乡的思念,使我毅然决定回国开办一家律师事务所。

  1992年,正值中国进入“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的大好时机。同年7月,我毅然放弃美国优厚的条件,毫不犹豫地拿出家中几乎全部的积蓄,带着妻女回到了这片养育我的热土,开始了作为一名华人华侨在祖国的创业生涯。因此成为了响应国家鼓励回国、来去自由政策,回国创业的第一人;同时,还成为了1992年国家教委鼓励留学生回国创业新政策出台之后华人华侨留学生回国投资创业的第一人,当时上海市政府颁发给我的《出国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身份证》的号码为00011,该证书现已作为时代见证物进入国家博物馆,成为永久的馆藏品,极具历史纪念意义。

  1993年初,我和几位同仁为成立的“段和段律师事务所”举行了挂牌仪式,100多位贵宾出席开幕式,当时的美国总统、获有法学博士学位的克林顿先生闻讯专门发来了亲笔签署的贺信。作为建国以后的第一家私人合伙制涉外律师事务所,为推动她的成立,确实费尽周折,我曾一次次地去说服国家有关机构的领导,艰辛万分。开张之初尽管步履维艰,但经过我和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业务蒸蒸日上。“段和段”的每一专业领域均由熟知相关专业的资深合伙人领衔,以梯队模式已经为及正在为数十家世界500强企业和中国企业在国内外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为外国及境外投资者百多亿美金投入中国市场提供法律服务;也代理了中国企业在中国境外的多项重大投资和诉讼活动。

  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段和段律师事务所挫败群雄,一举中标,接受美国劳工部委托,办理向原在美国塞班岛工作的中国劳工发放赔偿金的案件,使得美国政府有史以来第一次成为中国律师事务所的客户。该案中,美国法院判决美国塞班岛某公司,因强迫2000多名中国劳工超时工作,克扣工资,需赔偿中国劳工近1200万美元。当时我和同仁们每周工作7天,每天工作16小时,终于将多数已回国,分散于广东、福建、海南各地偏远山区的劳工的3000多份血汗钱分别送到他们手里。美国劳工部对发放全程进行监督,他们说,这么迅速找到所有当事人并全部发放赔偿金,实属不可思议!因此,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当年被世界最著名的法律杂志《伦敦国际金融法律》列为世界1000家国际性律师事务所之一,而我更因能维护同胞切身利益感到由衷高兴。

  第三个十年:参政议政,报效祖国;立足涉外,奉献社会

  1998年以后,我在共产党的培养和引导下,除了自己的法律工作之外,又积极参政议政,先后担任了上海市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常委、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及致公党中央委员、以及上海律师界唯一的全国政协委员,并在各种政协及政府会议上发表建言和提案,尽管工作十分繁忙,仍辛勤耕耘,不辜负国家授予我多项社会要职的厚望。在每年一度的“两会”中更积极的提交提案,为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出谋划策,多方位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每年都交不少提案,其中已有《中国涉外律师的培养应该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使用先进储能技术是城市用电实现削峰填谷和节能减排的关键》被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定为重点提案。

  2005年,我所应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聘请,为其承办从哈萨克斯坦进口原油等项目提供有关法律服务,胡锦涛总书记对此项目高度重视,并在这一年的年中访问哈萨克斯坦时予以落实。计划于2008年建成的该项目是中国能源国际化战略的重要一步,对发展地方经济和保障边疆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2006年,我代理长达6年之久、极为复杂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英国钻井平台管理合同纠纷案终于在英国获得胜诉,为国有大型企业走出国门保驾护航,在海外成功保护了巨额国有资产;还有在香港为上海大型国有企业赢得“追讨巨额国有资产”重大案件;为维护国家管辖权和中国司法主权,在美国加州法院为中国一大型航空公司某次空难事故在美国被诉案获得胜诉。

  在2006年圣彼得堡八国首脑峰会期间,胡锦涛主席和普金总统一同视察的俄罗斯圣彼得堡“波罗的海明珠”项目,就是由段和段的团队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的中国企业在海外的大型房地产项目。该项目于2005年签约,总投资额达23亿美元,是中国迄今为止在海外金额最大的投资项目,受到了中俄两国元首的高度赞扬。

  凭藉着优异的业绩,事务所获得社会各界称颂,本人也先后被评为并获得“首届东方大律师”、“上海市优秀律师”、“首届华侨华人专业人士杰出创业奖”、“上海市统一战线先进个人”、“上海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全国优秀律师”、“上海市侨界十大杰出人物”、“全国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等荣誉称号。

  2005年11月,我作为国家访德代表团成员中唯一的律师代表,随同胡锦涛主席访问德国,并作为中方代表团成员在“中德高级对话论坛”午餐会上发表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专题演讲,并在此后连续五年参加每年一度的“中德高级对话论坛”,得到中央领导的表扬。

  弹指一挥间,归国创业十几载。经和同事们不懈努力,“段和段”在中国企业“走出去”和外国资本、先进经验及知名品牌“引进来”的法律领域,赢得国内外同行和客户(包括世界500强在内的跨国高端客户)的高度认可。

  第四个十年:勇于创新,更上一层楼

  在十八年风风雨雨的创业历程中,段和段律师事务所不断壮大,继1994年在美国西雅图开设中国最早的海外分支机构后,2006年“段和段”获批在香港设立分所,这是我国至今为数极少在香港设立分所的律师机构之一,同年,段和段北京分所也获批开业,并已顺利开展业务。目前事务所根据司法部领导“从精品所走向规模所”实行“双规制”的管理模式,在继续坚持国际化、巩固品牌地位的同时,正进入新一轮的规模化发展阶段,预计在三年内达到300―500人的规模,并逐步完成团队向专业化的过渡,真正实现专业化、规模化共同发展的目标。

  除了在法律领域尽力为国家做贡献,办好律师事务所以外,本人最近在香港还成立了专业从事能源开发的创能集团公司。我国的“十二五规划”中将新能源列为战略新兴产业,节能减排已经成为各国在“未来竞争”中的首要课题。创能集团公司的钠硫储能电池项目和煤变油项目都是解决新能源接入问题的先进技术项目;其中钠硫储能电池项目即将与酒泉市政府签定意向书,通过这一新能源项目,解决风力发电并网的瓶颈问题,早日实现温家宝总理向世界承诺的节能减排目标。

  我们生逢改革开放、民族振兴的时代,应作出无愧于这个时代的奉献。作为一名律师,我要继续用法律之剑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祖国利益;作为一名参政党成员,我将谏有用之言、献务实之策,为改善民生作出自己的努力。

  我将带领“段和段”立足涉外重地,维护司法公正,跟着共产党,继续为国家的繁荣昌盛,维护世界和平,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努力!